广安2月24日(廖小兵 游伍琼)近日,广安市广安区出台《广安区关于加快人才聚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广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的政策扶持。
百年大计,人才为先。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据了解,广安区将积极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该区单位新引进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每引进一名按市级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广安区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最高给予300万元创新创业扶持启动资金;对入选“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每个项目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0万元资助。
全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对从广安区行政区域外(以下简称“区外”)新引进的第一至八类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安家补助,对在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广安区首套)的人才发放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万元的岗位津贴。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外出学习、金融服务、科研支持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和区委领导对口联系制度,切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大力引进培育技能人才。对从区外新引进来广安区企业工作的技能人才,按技师、高级技师分层分类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区内企业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毕业后与订单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对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培训补贴。对代表广安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及以上的选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对代表广安区参加国家级一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进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培育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在广安区领办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给予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对其领办并在该区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当年认定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对当年认定为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在乡镇工作累计满3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首次聘用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全力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与广安区签订合作协议的高校在校学生到广安区实习实践基地实习实践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对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新吸纳就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者本人可申请20万元以内(含)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加强对省级及以上双创赛事获得金、银、铜奖项目的跟踪支持,在广安区转化落地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此外,广安区引进教育学科带头人。对从区外引进的ABCD四类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对在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广安区首套)的学科带头人发放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培育医学人才。对从区外教学医院或非教学医院的三级医院及其他医院引进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类医学人才,分别给予安家补助35-60万元。从区外其他医院引进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专业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表彰的医学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0.5万元奖励。